- 一號或三號颱風警告信號或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,所有課堂及考試將如期進行。
- 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信號發出或取消時,課堂及考試將按以下規定安排:
信號生效時間 |
以下時段的課堂及考試將取消 |
上午6:30或之後 |
下午2:00前 |
中午12:00或之後 |
中午12:00至下午6:00 |
下午4:00或之後 |
下午4:00或之後 |
上課期間 |
立即停課 |
考試期間 |
按實際情況作出公佈 |
信號取消時間 |
以下時段開始的課堂及考試將如期進行 |
上午6:30或之前 |
所有課堂及考試將如期進行 |
中午12:00或之前 |
下午2:00及以後 |
下午4:00或之前 |
下午6:00及以後 |
下午4:00之後 |
當天所有課堂及考試將全部取消 |